,十年前,美国推出了一部法律,保护未成年人免收网络色情之害。法律公布之后就争议不断。周三,美国最高法院对这部法律“宣判了死刑”。
这部法律名叫《儿童在线保护法案》,1998年颁布。
美国民权组织和其他机构认为,这部法律违背了美国宪法中言论自由的内容。而美国司法部则一直在捍卫这部法律。由于颇具争议,法律并未实际投入使用。
周三,美国最高法院否决了司法部门的辩护,宣布法律违宪,这部法律未来将不再有效。
根据这部法律,任何商业网站,如果发布“对未成年人有害的内容”,负责人将面临六个月的监禁,以及高达五万美元的罚款。
美国公民权利联盟在费城法院提交诉状,指控这部法律违背美国宪法,因为相关禁令比较模糊,可能让传统的出版机构遭到罚款。
在周三的一份声明中,美国公民权利联盟表示,民众能看什么东西,不应该由政府说了算,那些属于个人决定,应该由个人和他们的家庭来决定。
作为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,是由其国家的政府和人民根据自己的国情来决定的,是人家的内政事务,别的国家无权用自己的标准去干涉和过问或去评价.
而美国的法律体系和其他大多数国家不一样,除了宪法外,国内的各个州都有自己的法律,所以,有一些同类的案件在不同的州判罚都有差别.这也是其的国情所决定的,所以人家根本不存在违宪不违宪.
美国民权组织和其他机构认为,这部法律违背了美国宪法中言论自由的内容。而美国司法部则一直在捍卫这部法律。由于颇具争议,法律并未实际投入使用。